兰西县
县委书记:王洪烈 1952年8月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1968年10月参加工作,1995年5月任现职。
县人大主任:贾 忱
县 长:周南方 1954年4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1969年7月参加工作,1997年3月任现职。
副县长:隋 星 刘 方 徐新文 何振义 杜春发 王守民 侯全喜(挂职)
县政协主席:郭铁城
【概况】
全县国内生产总值实现12.5亿元,比1995年增长20.3%;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实现2700元,比1995年增长19.1%。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协调发展。
农业
战胜旱、涝等多种自然灾害获得大丰收。农业总产值实现6.6亿元,农业总收入20.6亿元,比1995年增长18.4%、26.4%。粮食生产创历史最高水平,粮豆总产达到7亿公斤。畜牧业总产值达到2.95亿元,比1995年增长9.7%。全县黄牛、生猪、羊、禽饲养量分别达到12.8万头、64.6万头、19.4万只、749.2万只,分别比1995年增长21.9%、12.9%、19.8%、21.2%。养鱼水面发展到10.24万亩,渔业产值实现3300万元,比1995年增长29.3%。蔬菜种植面积25.2万亩,比1995年增加9.6万亩。
工业
全口径工业总产值实现58828万元,比1995年增长30%,其中县属工业完成51480万元,县办工业完成17930万元,预算内工业完成12834万元,分别比1995年增长34%、16.6%、22.5%。工业全口径实现利润3535万元,比1995年增长36.3%,预算内工业实现利润520万元,比1995年增长13.5%;销售收入11150万元,销售税金及附加实现980万元,分别比1995年增长18%、11%。
财贸
社会商品零售总额实现5亿元,比上年增长19%;零售物价总指数涨幅控制在4.8%;县级财政收入实现8008.8万元,比1995年纯增1165万元,增长17%;工商税收完成4536.4万元,完成了调整后的税收计划;工商管理费收入230万元;国合商业销售收入6117万元,比1995年增长15%;外贸出口商品收购完成9017万元,比1995年增加99万元。另外,非国有经济快速发展对县域经济的贡献份额加大。全县乡镇企业总产值完成11.147亿元,利润实现9210万元,税金实现3095万元,比1995年平均增长35%。个体私营经济超常发展,个体户发展到13330户,私营企业达到210家,分别比1995年增长24.9%、73.5%;个体私营经济税收实现1500万元,占县级财政收入的20%。
各项社会事业 认真实施“科教兴县”战略,科技整体实力得到加强。“普九”工作顺利通过了国家验收,高考升学率达到41.3%,名列全区第二名。卫生事业快速发展,城乡医疗条件和设施建设明显改善,结核病防治、农村卫协、妇幼卫生、计划免疫进入了省和国家先进行列。文体工作有了新起色,配套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深入开展了扫黄打非活动,净化了文化市场。计划生育和基础建设跨入全区先进行列,人口的自然增长率控制在9.6‰以下,计划生育率达到98.3%。新修白色路面2.75万平方米,投资100万元新建了一处供水泵站,铺设排水管线3500延长米;农房改造步伐加快,新建农房31万平方米,砖瓦化率达到37%。广播电视、环保、电力、交通、邮电、民族、宗教等项工作都取得了一定成绩。
社会治安“严打”成效显著,有效地打击了各种经济、刑事犯罪,重特大犯罪案件明显减少,一些危害人民群众安全的问题得到有效控制,社会秩序明显好转。
【司法局被评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模范集体】
兰西县司法局注重法律服务、团结奋进、清政廉明,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为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广泛宣传法律知识,促进了政府依法从政,受到人们好评。自1985年以来连续十年被评为县级先进集体和全区司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省政法系统的先进集体标兵、厅级文明单位,并先后荣立集体三等功、集体二等功、集体一等功。1993年被国家司法部授予全国司法行政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称号;1995年6月,《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为县域经济发展做贡献》的经验做法在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上介绍推广,同年被国家司法部政治部评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基层党支部,又被国家人事部、司法部评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模范集体。(兰西县政府办公室 张文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