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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河县

  县委书记:李嘉麟 1968年毕业于黑龙江大学哲学系,中共党员,1996年任现职。
    县人大主任:程进先
    县 长:李廷祥 中共党员,大学学历,1970年参加工作,1996年任县
    长、林业局局长。
    副县长:孙洪胜 刘洪久 宁歧山 梁存茂 殷丽雅 马苏里 蔡绍忠
    县政协主席:阎铁锋
    【概况】
    工业
    1996年,全县、局实现工业总产值26534.1万元,完成年计划23612.2万元的112.3%。其中:林业局实现产值19467.5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1853.5万元。
    农业
    全县完成总播种面积40150亩,粮豆薯总产量521.7万公斤,大牲畜存栏3276头,生猪存栏8608头;全年农业总收入2119.9万元。
    营林生产
    1996年全局人工更新造林8667公顷,四旁绿化5万株,义务植树24.9万株,育苗面积24.3公顷,均全部完成年度计划。
    1996年全局木材生产计划产量50.5万立方米;截至12月末实际完成50.5万立方米,完成年计划的100%。木材计划销量50.5万立方米,完成销量47.99立方米,完成年计划的96%。木材综合售价实现393.66元/立方米,比计划销价392元/立方米提高1.66元/立方米。木材单位成本为235.45元/立方米,与计划成本240元/立方米相比降低4.55元。
    1996年,全局清欠计划为2600万元,共清回欠款2618.8万元,完成年计划的100.1%。县财政收入完成3171万元,完成预算的104.5%,财政支出完成849万元,完成上年同期的82%。
    1996年,乡镇企业实现产值6016万元,利润224万元,税金182万元,分别完成年计划的103.8%、101%和101%。
    林产工业业现产值4337.6万元,完成年计划3949.5万元的109.8%。多种经营实现产值4219.8万元,完成年计划4208.2万元的100.2%。
    城镇居民人均生活费达到2569元;农民人均收入2017元,扣除物价上涨因素,比上年增长17%。城镇人均居住面积达到7.2平方米;城乡居民储蓄存款达到39563万元,比上年增加5519万元。
    1996年初,县局经济举步维艰,突出表现是资金异常紧张,各种流动负债总额已高达43701万元,其中欠付职工工资3349.8万元。年底,全县实现国内生产总值55323万元,其中林业局实现产值17058万元;林产工业实现产值433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5.2%;多种经营实现产值4219万元,实现利润85万元;土地开发达到3.1万亩,相当于过去30年的开发总和;年财政收入实现3171万元,完成预算的104.5%;木材生产提前5天完成50.5立方米的生产任务;木材销售完成47.99万立方米,完成年销售计划的96%;木材综合售价实现391.44元/立方米;实现利润330万元,全面完成了管局的承包盘子。林业局承包经营由管局三类企业进入二类企业,政府工作为大兴安岭地区前三名。
    加快转换林场经营机制,在瓦拉于伐区段搞委托经营,运输段搞租赁经营试点。把依靠县局经费维持的福利科、通讯科、广播电视局、医院、自来水公司幼儿园等福利性、服务性单位推向市场。各林场相继成立替代产业公司,试行双轨运行的管理体制。
    林业局完成了林产工业和多种经营公司的行业界限,把以“木”字为原料的企业界定给林产工业,把非林非木和林化企业界定给多种经营。
    规范目标管理,加强财务管理,突出成本管理,严格了审计制度,控制了弹性支出。财务费用比计划少支出300万元,管理费用比上年减少280万元,政法和子弟校经费比上年少超120万元,燃料费用比上年少支出200万元,木材成本每立方米降低4元,木材销售价每立方米提高2元,全年实现增收节支1600万元。清理火烧迹地5334公顷,均完成计划的100%,使恢复森林资源一期工程胜利竣工,并受到林业部的表彰。全年共破获盗伐森林资源和偷拉私运案件29起,收缴木材2668立方米,为县局挽回经济损失46万元。实施责任区火灾由所在林场承担整个扑火费用20%的管理。
    加强政法队伍自身廉政建设,清理整顿了政法队伍“三不纯”;加大对重大案件的查处和对各类犯罪分子的打击力度,侦破“4·15”绑架杀人案和“3·24”特大杀人案,抓获了163名犯罪分子,收缴了106支黑枪,判处罪犯109名。1996年末,全县刑事发案率与上年相比下降1. 97%,综合破案率与上年相比提高0.4%,重大案件破案率提高3.7%。(塔河县档案局 朱 波 梁秀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