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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县(区)级行政区域

为适应经济发展,便于行政管理,方便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1997年9月30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了牡丹江市郊区,将原郊区所辖的兴隆镇、东村乡划归东安区管辖;将原郊区所辖的铁岭镇、桦林镇划归阳明区管辖;将原郊区所辖的温春镇、沿江乡划归西安区管辖;将原郊区所辖的北安乡、三道乡划归爱民区管辖。
    1997年4月18日经省政府批准,牡丹江市人民政府适时地调整了穆棱市、东宁县的部分行政区域,将东宁县的共和乡划归穆棱市管辖;将穆棱市细鳞河乡的部分行政区域划归穆棱市福禄乡管辖,其余行政区域划归东宁县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