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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综治委表彰本省先进

  1月31日,国家人事部、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联合发文,决定授予铁道部综治办等102个单位、陈保香等88名个人“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享受省部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待遇。本省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是:阿城市,穆棱市,富锦市;大庆市委政法委秘书长张喜元,北安国营农场管理局副局长、政法委书记王玉兰(女),齐齐哈尔造纸厂厂长冯延臣。同时决定,对1993-1996年间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公安部治安局等111个优秀单位予以通报表扬,本省受到表扬的是: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省妇女联合会;哈尔滨市,牡丹江市,伊春市。 (杨忠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