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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编制工作

  1.党政机构改革。对全省党政机关机构改革进行了全面检查验收,各级党政机构职能配置比较科学,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比较合理,职能转变和人员分流基本到位,新机构运转比较协调,达到了预期的改革目的。2.事业单位机构改革。起草了《全省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意见》,提出了《全省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基本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的调研报告,下发了《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十定”方案》等文件。省直确定文化、科委、科协3个部门,市地、县确定十几个试点单位,均取得明显效果。圆满完成了事业单位登记工作。3.其他机构改革。各级法检两院,各级人大、政协机构改革,企事业公安机构改革,以及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小城镇管理体制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体制改革基本完成。4.机构编制管理。起草了《关于转发(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管理防止机构编制再度膨胀的通知>的通知》,以省委、省政府两办文件下发执行;强化制约和监督机制,推进机构编制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 (杨维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