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官转业安置
1997年全省共接收安置军队转业干部931人。其中师职3名,团职158名,营职305名,连排职315名,技术干部150名。全迁户47户,随迁随调家属100名。按部门统计,中省直单位安置295名,占总数31.6%;市地县安置636名,占总数68.4%。按地域统计,安置在大中城市787名,占总数84.5%,安置在县及乡镇144名,占总数15.5%。按单位性质统计,安置到党政机关447名,占总数48%;事业单位231名,占总数24.8%;企业单位253名(工矿企业只有13名),占总数27.2%。重点安置的师团职平职安排的67名,占总数41.6%;降一职安排的86名,占总数53.4%;降两职安排的8名,占总数5%。在坚持政绩考核、择优分配的同时,首次在省直及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三市试行营以下转业干部进机关实行考试、考核择优录取的办法。9月初,全省共举办20个培训班对862名军转干部进行专业培训。进入公安系统的141名军转干部首次由省公安厅统一培训。 (张俊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