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审判
全年共收刑事案件31,112件(不含上年旧存),审结31,126件,均比上年下降20.4%;结案率为99.6%,与上年持平。共判处有罪人犯22,013人,比上年下降16.9%。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的8688人。全省各级法院组织三次集中打击行动,对抢劫机动车辆、盗窃农村大牲畜和油田物资、贩毒吸毒等严重犯罪进行专项打击;对重点案件坚持提前介入,提高了办案效率;举办三次新闻发布会,及时公布全省法院打击抢劫机动车辆、打击毒品犯罪和省委专案组查办的经济犯罪大案要案的审判结果;召开公判大会516场(次),受教育群众34.4万余人。坚持严惩严重经济犯罪,全年共收经济犯罪案件2637件,其中贪污案件512件,行贿、受贿案件283件。判处有罪人犯3345人,其中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死刑的1026人。依法受理省委专案组查办的5起大案及所涉及的重点案件47件,已审结36件,判处有罪人犯41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无期徒刑的27人,厅(局)级干部5人,县(处)级干部17人。 (陆 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