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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审判

  全省法院共受理民事案件216,837件(不含上年旧存),比上年上升9.4%;审结217,145件,比上年上升9.2%;结案率为99.6%,比上年上升0.2个百分点。依法审理离婚、抚育、赡养、扶养、收养等婚姻家庭案件112,175件,依法审理债务、损害赔偿、劳动争议、宅基地以及相邻关系等案件74,038件,依法审理涉及山林、土地、水利纠纷等案件12,356件。同时,加强对基层调解组织的指导,充分发挥其第一道防线作用。 (陆 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