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大检查
从5月开始,利用两个月时间,全省法院通过以上带下、以下促上、上下结合的办法,集中时间、人力、精力,对以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为重点内容的审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检查。共自查1995年以来审结的各类案件211,518件,占结案总数的42.5%,其中涉及外地当事人案件66,631件,占自查案件的22.9%。省法院和各中级法院共派出58个检查组、293人,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110人参加,共抽查各类案件37,660件,占自查案件总数的12.9%。省法院派出的7个检查组,共抽查各类案件740件。各级法院召开有公安、检察、司法、信访、监察等部门负责人及案件当事人、律师参加的座谈会186次,参加人员达5000余人,发出征求意见函3万多份,接待当事人来访1943人次,到党委、人大、政协等机关征求意见378次。通过自查,发现有严重或较严重问题案件714件,占自查案件的0.2%。省法院和各中级法院抽查中重新发现有问题的案件362件,占抽查案件的1%。截至大检查结束时,全省各级法院纠正有问题案件578件,处理有关责任人234人。省法院还召开有各中级法院院长参加的执法大检查总结大会,讨论并通过了《关于加强审判监督工作的决定》、《关于加强执行工作的决定》、《关于法官违法办案查处程序的暂行规定》。 (陆 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