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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院司法鉴定中心成立

  省法院于7月3日成立了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鉴定中心。在鉴定形式上,坚持自己鉴定与联合鉴定相结合,与省内法律授权的、权威的、具有法人资格的7家鉴定机构建立了协作关系,签订了协作章程,聘请10余名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担任顾问。在工作内容上,由原来的法医、文字、痕迹鉴定扩展到司法会计、工程质量、资产评估等专业技术鉴定。鉴定中心成立后共鉴定各类案件220件,其中会计、工程质量、资产评估等新扩展的案件15件,每件鉴定结论都被法庭认定,有关当事人均信服。 (陆 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