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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山市法院的执法十项承诺制

  自1997年8月,密山市法院向社会公开在立案、案件审理、强制措施、错案责任、执行、处理来信来访、廉洁办案、文明办案、工作纪律、法官形象十个方面要达到的要求及违反这些要求要承担的相应责任,并公布了投诉部门、查处时限及举报电话。自公开承诺以来,根据举报立案3件,自行决定立案10件;查实处理9件,其中赔偿损失1人,罚款3人,通报批评3人,辞退2人。一名副院长一次因公中午陪有关人员饮酒,被按规定罚款50元,并在全院予以通报批评。十项承诺的实施,促进了法院的全面建设,此间,共审结各类案件4281件,比上年同期增加30%。结案率达到99.8%,无一起超审限案件,平均审理时限7.8天,创历史最好水平。4218件案件无一更审改判。全院拒礼却贿208人次,收到表扬信36封、锦旗21面、牌匾16块,是历史上最多的时期。在鸡西市法院系统1997年目标考评中,密山市法院获总分第一名,并获13个单项考评中7个第一名、4个第二名的好成绩。 (陆 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