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监督
全年共对应立案不立案或以罚代刑的,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1096件,依法发出立案通知书1195件(公安机关已立案1150件)。通过立案监督,发现徇私舞弊线索58件,均移送法纪部门立案查处。对受理的批捕、起诉案件,经审查追捕657人,同比增长51.3%,追诉365人,同比增长1.6倍;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提出纠正意见5643件(次),同比增长75.7%;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197件,纠正法院审判活动中的违法问题394件;对判决生效后不按规定交付执行及违法适用减刑、假释等提出纠正意见64件;对监管改造活动中的违法情况提出口头、书面纠正意见2138件,纠正超期羁押问题2712人,同比上升48.8%,纠正率达96.8%。立案复查刑事申诉案件469件,纠正21件。办理刑事赔偿案件41件,决定给予赔偿11件。全省有3个市院、10个基层院的控申举报接待室被高检院授予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称号。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共受理案件2281件,同比增加36.5%;立案1729件,同比增加42.6%;对法院判决裁定明显不公案件提出抗诉621件,同比上升78.4%。 (白金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