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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消防技术监督

  起草《黑龙江省消防监督部门行政过错追究规定》,对消防监督部门行政处罚、举行听证提出具体工作要求。派出4个检查组对11个市(地)的99个已投入使用的建筑工程和54个再建工程进行消防检查,确认基本合格率为38.4%;批准了10个消防设施中介机构和2个物业管理机构,指导这些单位建立健全各项技术规程和管理规章;通过培训和资格审查,有198个设计单位、29个专门消防施工单位、24个非专门消防施工单位、76个装饰装修企业取得相应的设计、施工许可证。指导各地市逐步行使审核与验收分开的消防审核监督职能,收到较好效果。查处一批假冒伪劣消防产品,完成产品定期检验700多个批次,受理委托检验17项,出据检验报告21份,发行消防提示标识证37万张。审查批准新上消防风机、302灭火器、防火卷帘产品18种,鉴定新产品14项,审定企业标准6个。针对消防给水设备企业存在的质量问题对28家31台设备进行质检,对3家不合格设备产品予以查封,净化了消防给水设备市场。 (张 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