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财政管理
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从上半年开始,对全省4343个有预算外资金和行政性收费的单位开展了清理检查工作,共查出违纪资金7.9亿元,已收缴入库5920万元。以省政府名义公开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110项次。在此基础上,通过人大立法程序出台了《黑龙江省预算外资金管理条例》,并以省政府名义印发了《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在改变所有权的基础上,对预算外资金实行了收入上缴财政、支出财政审批核拨、结余财政统筹安排的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有效地控制了预算外资金的流量和去向。强化财税征管。各级财政与国税、地税、银行和公检法等部门通力协作,加大了税收征管和清理欠税的力度。狠挖农业“四税”的增收潜力,进一步清理农业税课税面积,全年完成农业税收入11.8亿元,比上年增长6.9%。优化支出结构。按照适度从紧的财政政策,在基本保证不欠发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工资的前提下,坚持保大局、保重点、保稳定,从严控制财政支出,全省用于农业、教育、科技等方面的重点支出增幅均高于全省财政总支出增幅两个百分点以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完成了全省第五次清产核资工作,摸清了全省国有资产“家底”,开展了资产评估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工作,有效防范了国有资产流失。净化经济环境。各级财政部门在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的同时,围绕财政经济领域中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了各项专项检查工作;顺利实现了注册会计师协会与审计师协会的联合,并在注册会计师培训、业务监督检查和加强行业管理、提高执业水平等方面取得长足进展;财政法制建设进一步加强,完成了“二五”并全面启动了“三五”财政普法工作。各级财政部门牵头承办了清理党政机关公款安装住宅电话和购买移动电话工作,通过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复核,基本摸清了现有公费住宅电话和移动电话的数量,并按要求进行了处理。 (陈佩钢 曹振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