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管改革
狠抓征管模式的转换工作。采取城市、县城、农村分类指导的办法,改变过去“一员进户,各税统管”或“三分离”、“二分离”的管理形式,有的放矢地实施了模式转换。到年底,全省88个市属区分局、71个县局、234个农村分局已按新模式运行。进一步完善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制度。侧重从三个环节加以完善:第一,实行申报率“双项”监控,要求纳税人遵期申报和逾期申报之和达到100%;第二,简化“双定”户的申报纳税手续;第三,逐步推行“自核自缴”申报纳税方式。到年底,纳税人遵期申报率企业户达到96%以上,个体户92%以上,逾期未申报处罚率达到98%以上。实行“自核自缴”纳税的企业已达到5.4万户,占企业总户数的50.9%。进一步加强服务体系建设。全省158个县(区)局、250个农村分局建立了办税服务厅(室),总面积达到21,474平方米。建立并实施了税法公告制度、税法发布会制度、纳税辅导日制度、纳税人到税务机关阅文制度、办税人员集中学习制度及局(科)长带班咨询制度,将税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最大限度地宣传到每个纳税人。同时优化税收服务,实行税银一体化,试行邮寄申报和电子申报,推行税收服务公示制,统一文明用语。以局域网络建设为基础,加快税收征管电算化进程。到年底,全省已配备各种型号计算机1600多台,建成县(区)局局域网络132个,占县(区)局总数的83%。建立强有力的税务稽查体系。明确了省、地、县三级税务稽查分局的法律地位和职能任务,规范了稽查执法权限和程序,配齐配强了稽查人员,基层征管单位稽查人员已占全省国税系统总人数的28.8%,重点稽查的格局初步形成。对全省征管改革工作进行了阶段性检查验证。主要在模式转换、网络建设、优化服务、征管质量、制度建设及执法程序6个方面进行。省局由两名局领导带队,组成工作组分赴11个市(地);很多市地局也实施“一把手工程”,由局长带队深入基层。 (孟繁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