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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收入

  截至年底,全省地税系统共组织工商税收收入69.15亿元,超计划6.4个百分点,超收4.15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0.6%,增收6.61亿元。其中省级收入完成22.76亿元,完成年计划的101.9%,比上年同期增长2.4%。主体税种营业税完成27.2亿元,完成年计划的104.1%,比上年同期增长14.5%;难点税种个人所得税完成4.78亿元,完成年计划的133.4%,比上年同期增长18.2%;非国有经济地方税收实现18.64亿元,比上年增长12.2%;乡镇企业地方税收实现2.02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8.6%。为平衡全省财政预算,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其主要措施是:一是强化目标管理,把税收任务从上到下层层分解,落实到人,并纳入各级领导班子目标考核管理;二是搞好税源普查的专题调查研究。上半年开展了1996年实现工商税收50万元以上企业的普查工作,掌握重点税源企业的分布及纳税情况,深入分析重点税源企业的税源变化情况,有的放矢地指导征收。针对银行三次下调利率,适时开展金融保险营业税收入趋势专题调查,深入研究分析利率下调对金融保险营业税的影响,及时掌握重点税种金融保险营业税的增减变化及发展趋势;三是狠抓企业欠税的清理工作。各级地税机关从全局利益出发,把清理企业欠税作为组织收入工作的重点来抓,清理陈欠,控制新欠,积极引导企业破除“欠税有理、欠税有利”的错误思想,不断提高其自觉纳税意识。同时,与银行等有关部门配合做好清欠工作,把全省欠税压到了最低限度;四是推进税收征管改革,努力提高征管水平,堵塞漏洞,增加收入。 (杨彦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