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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税

  一是开展税收执法检查。按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部署,对各级地方政府擅自制定的税收优惠政策、越权减免税、混淆入库级次等进行检查纠正,有针对性地对各级地税机关做出的行政处罚、税收保全、强制执行措施等具体行政行为进行重点检查。二是组织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各级局都举办了综合法律知识培训班,聘请专家讲课,对地税执法人员进行培训。三是利用“税收宣传月”,围绕税收工作中心和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税法宣传,增强纳税人的自觉纳税意识。四是加大稽查力度,发挥稽查组织的职能作用,打击偷逃税案件,全省各级稽查组织共查出应补税额29,224万元,罚款3018万元,没收非法所得22万元,加收滞纳金861万元,合计33,125万元。 (杨彦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