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公示制
把推行明码标价作为实施价格公示制度的一项基础工作,继续全方位强制推行明码标价,使所有从事收购、销售商品或收取费用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一律明码标价,并做到价目齐全、标价准确,字迹清晰、一货一签,标示醒目,坚决制止不明码标价或滥用价格标示欺骗消费者的行为。加强价格公布工作,通过《物价公报》、《价格信息报》等载体,把现行有效的价格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以及由政府物价部门制定的商品价格和收费标准,分期分批公布。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创造性贯彻实施价格公示制度。对经常发生、与人民生活关系密切、社会关注的商品价格和收费标准,要在街市醒目位置或在生产、经销、提供服务的单位门前设立“价格和收费明白榜”,使消费者一目了然。 (曹春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