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民心工程”
1997年起,省物价局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实施了“价格民心工程”。纳入“价格民心工程”实施范围的商品和收费项目有粮食、蔬菜、猪肉、常用药品、民用燃料、民用自来水、民用电、中小学收费、城市公共交通、农业生产资料等10类30种。工程实施后,收到了得民心的良好效果,1997年全省共接到群众投诉举报3148件。全省共投放价调基金5342万元,全部用到了稳定和丰富群众的“菜篮子”中。加强跟踪检查,先后组织开展了农资价格、农电价格、中小学收费以及关系城乡居民生老病死的结婚登记收费、医疗收费等专项检查,开展了公共交通、自来水、肉菜、药品等经常性和突击性检查,严厉惩处乱涨价、乱收费行为。 (曹春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