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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工业企业负担情况调查

  1997年上半年,省审计厅对61户地方国有工业企业及部分中直企业1996年度的负担情况进行了调查。截至1996年末,61户企业共有职工131,071人,资产总额1,310,266万元,负债总额1,054,851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职工减少350人,资产和负债分别增加127,988万元和81,86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1%。1996年度实现产品销售收入511,276万元,利润(盈亏相抵后)-17,627万元,分别比上年同期减少11,856万元和6312万元。1996年盈利的企业18户,盈利总额10,794万元;亏损的35户,亏损总额28,422万元;利润为零的8户。盈利100万元以上的7户,盈利额为10,467万元,占盈利总额的97%;亏损100万元以上的22户,亏损额为27,792万元,占亏损总额的98%。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1.收费项目多、数额较大,企业难以承受。据对61户企业统计,属于政府部门正式文件的各种收费项目47个,共向企业收费1203万元。其中属于不合理收费项目20个,收费总额744万元,占全部收费的62%,占当年企业亏损总额4.2%。牡丹江造纸厂1996年有各种收费项目11个,支付各种收费、罚款444.1万元,占当年已支付各种税金的21.4%;到1997年1-8月,又增加19项收费项目(其中不合理收费14项),这个盈利仅200万元的企业,1997年1-8月各种收费占已支付各种税金的比例已上升到24.7%。2.企业富余人员多,企业办社会负担沉重。截至1996年末,61户企业尚有富余人员7966人未得到安置,比上年同期增加2355人,占职工总数的6.1%。这些富余人员应开支4035万元,由于企业资金困难仅开支1038万元,占应开支总额的25.7%。截至1996年末,企业尚有社会性福利机构136个,比上年同期增加8个。这些机构全年支出4010万元,需要企业补贴的支出1906万元。其中盈利企业的补贴占盈利额的4.2%;亏损企业的补贴为企业亏损额的11.6%。3.有关部门无偿占用企业资产。据1 996年末不完全统计,有6户企业的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无偿占用企业资产322.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37.2元,流动资产285.6万元。主管部门向企业收管理费。1996年有30户企业向主管部门缴纳管理费422.6万元,其中企业用产成品或其他财产支付58.3万元。另有12户企业欠缴主管部门的管理费106.1万元。4.税收部门向企业收“探头税”,也给企业带来一定负担。一些地方政府和税务部门为了平衡财政预算或完成税收任务,向企业特别是利税大户征收“探头税”。截至1996年末,有3户企业超缴税款1365万元。5.行业部门为自身利益给企业转嫁负担。如1996年电力部门给牡丹江林机厂下达居民用电指标231.32万度,该厂居民实际用电超出134.8万度,电力部门将超出的部分按工业用电价格计算,直接向企业收取电费40多万元。 (贺克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