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审计
1997年,各级审计机关共审计行政事业单位2363个,审计专项资金总额374,461万元,查出挤占挪用、虚列转移、贪污截留、乱集资、乱摊派、乱罚款、私设小金库等违纪金额21,439万元;追还被侵占挪用资金12,576万元,罚款174万元;促进增收节支46万元。查出小金库13万元,贪污私分2万元。1.普教经费审计,共审计了110个教育行政主管部门,440所中小学,调查了402个财政、税务及其他有关部门。查出挤占挪用教育事业经费和专项资金,乱收费、集资、摊派,乱发奖金、补贴、实物,账外资金,虚列支出转移资金,预算外资金未纳入财政专户存储,违反现金管理规定,白条子列支,擅自购买专控商品等有问题金额8115.2万元。2.计划生育经费审计。1997年5-7月哈尔滨、牡丹江、佳木斯、鸡西、双鸭山、七台河、黑河、大庆、绥化、大兴安岭10个市(地)及所属县(区)的106个审计机关对本级计生部门1995、1996两个年度计生经费的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共审计106个计生部门,深入村屯510个,走访农户(居民)1124户。查出挤占挪用计生事业费、乱收费、扩大开支范围、账外资金、截留坐支等违纪金额4905万元,占两个年度总收入的21%。3.民政事业费审计。齐齐哈尔、佳木斯、大庆、伊春、鸡西、鹤岗、双鸭山、绥化8个市(地)(含所辖县[区])及巴彦、延寿、虎林三县的审计机关对民政部门及其所属事业单位1996年度管理使用的行政经费进行了审计。审计单位343个,查出违纪违规金额3889.2万元,占审汁资金的6.83%。4.救灾款物审计。共审计223个单位,调查了乡镇、村屯688个,走访灾民3794人。查出挤占挪用、截留救灾款,虚列救灾资金支出,违规用救灾款为他人担保,欠拨和滞拨救灾资金,贪污救灾款等各类违纪违规金额982万元,占审计资金总额的3.7%,其中民政部门976.6万元,红十字会5.4万元。5.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审汁调查。省审计厅组织部分市(地)县审计机关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开展情况及资金的收缴、保值增值等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调查了省本级、32个市(地)县及64个乡级“农保”机构,走访了165个行政村和500多个农户,调查表明本省自1991年开展“农保”工作以来,积极推进“农保“事业的发展,从试点到全面铺开已取得明显效果。调查中发现的问题:一是基层“农保”基础工作差,特别是财务管理薄弱,使大量现金处于不安全状态。二是省本级基金管理混乱。发现的主要问题有:未建立会计机构,账目不全,不能反映“农保”基金的保值增值等情况;“农保”基金没按规定保值增值;基金与经费使用一个账户,使基金和经费划分不清;更为严重的是用于风险投资等,使2185万元的基金处在风险中,已造成一定损失。 (贺克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