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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籍管理

  强化土地权属管理。加强土地变更登记,特别是土地市场中土地产权流转和改制企业明晰产权的变更登记。完成全省变更登记40,453宗,变更率达85.2%。其中:办理土地出让、转让、租赁、抵押等土地变更登记28,918宗,变更登记率86.4%,为改制企业办理登记1500余宗,变更登记率为89.6%。农村日常地籍。全省47个市、县的农村日常地籍制度建设达到国家标准;97%的市县开展了变更土地调查工作,全省10月31日同时点土地变更数据预报工作于11月10日前完成,从预报结果看,全省耕地占补平衡,略有增加,12月20日完成了全省汇总。规范土地市场,推行持证用地。在全省50个市县有计划按步骤开展土地证书年度确认制度。据统计,全省已有65个市县开展了这项工作,办理土地证年度确认85万宗地,占全省城镇总宗地43%,其中64%的市县由政府发布了年度确认公告。绥化地区,通过土地证书年度确认,验证11.5万宗;鸡西市验证7.9万宗;大庆市验证3.8万宗;牡丹江市验证4.1万宗,查处非法交易0.6万宗。据不完全统计,全省通过土地证年度确认,清理变更宗地29,633宗,经处理补办变更登记26,729宗。调查研究,协同工作。为规范全省以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及其他有关土地使用权抵押担保行为,经与省人民银行协调签发了《黑龙江省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管理暂行规定》,使土地资产“变现”行为规范,促进了土地在经济建设中资产作用的发挥和效益的体现。会同农垦、森工土地派驻机构,就农垦、森工系统土地登记发证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提出两份调查报告和开展两系统土地登记发证工作方案,经局党组研究决定,下发了森工系统土地登记发证工作方案。会同省土地勘测规划院和省遥感分中心,开展应用遥感技术进行土地动态监测、土地变更预报及检查试验研究。 (马忠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