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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哈尔滨经济技术开发区于1991年6月经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辟建。初期,含南岗、平房、利民(呼兰县)、前进(道外区)四片开发区域。1993年4月经国务院批准,南岗、平房两片开发区域正式列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实行沿海开放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政策”。利民、前进两片开发区域,由所在地政府组成管理机构,行使省、市赋予的管理权限。国家级开发区总面积10平方公里,其中位于南岗老机场地区的管理服务区面积1.6平方公里,先期启动1.1平方公里,主要发展高级第三产业和高科技项目;位于平房地区的综合工业区面积8.4平方公里,起步区2.4平方公里,以兴办工业和科技开发项目为主。经过7年的开发建设,经济技术开发区在软、硬环境建设,招商引资,经济发展等方面已具备相当的基础,开始步入快速发展的新阶段。 (李颖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