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软环境
7年来,开发区致力于软环境建设。1993年,省人大通过了《哈尔滨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1994年哈尔滨市委下发了《关于加快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的意见》,1995年哈尔滨市政府发布了《哈尔滨市鼓励外商在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的若干规定》、《哈尔滨市鼓励在经济技术开发区举办内联企业的规定》,1997年,经哈尔滨市政府批准出台了《关于扶持国有大中型企业进入经济技术开发区改造的意见》。同期,开发区管委会制订并公布了9个法规。市各相关部门及时将有关审批权全部或部分下放到位。财政、工商、国税、地税、土地、规划、电业、房管等8个主管部门在开发区成立了分局。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公证处、国有资产评估等中介服务机构相继成立。市金融系统在开发区设立了5个支行。开发区支撑服务体系基本成龙配套。与此同时,开发区不断新辟政策优势。1993年4月成为内陆城市中首批国家级开发区之后,争取到财政收入5年内全额留用的优惠政策,并经国务院批准设立了哈尔滨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关,设立了保税库。1995年作为发起单位,开展了内陆港的国外考察、方案制定、文件起草等前期筹划工作,为国家批准在哈尔滨市设立第一个内陆港打下了坚实基础。1996年6月与俄罗斯纳霍德卡自由贸易区结成友好区并互设了办事处;支持企业在俄方建成了“中国名优产品一条街”、在我方建成了俄罗斯大厦。 (李颖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