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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建于1988年9月,1991年3月被国务院批准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高新区”)。高新区总区域面积为23.9平方公里,其中新建区19.7平方公里(包括南岗集中区5.6平方公里、迎宾路集中区12.2平方公里、平房集中区1.9平方公里)。此外,还辟建了哈工大、哈科大、哈东、农大四个大学园区。截至1997年底,高新区已有高新技术企业1002家,注册资金24亿元,累计实现技工贸总收入240.7亿元、工业总产值224.3亿元、利税31.2亿元。总开工建设面积112万平方米,竣工81万平方米。其中,1997年实现技工贸总收入75.4亿元,为年计划的125.7%,比上年增长10.9%;实现工业总产值68.6亿元,为年计划的114.3%,比上年增长10.3%;实现利税9.37亿元,为年计划的187.4%,比上年增长10.2%;发展高新技术企业117家,为年计划的146.2%;基本建设新开工10.36万平方米,竣工8.13万平方米,分别是年计划的129.5%和138.3%。外资实际到位金额600.2万美元,为年计划的100%。
    高新区设立党的工作委员会和管理委员会,分别为中共哈尔滨市委和哈尔滨市政府的派出机构,哈市正局级行政单位。党工委内设办公室(与行政办公室合署办公)、组织部、宣传部、群工部,另设纪工委;管委会内设办公室、政研室、人事劳动局、企业发展局、外资企业管理局、基建规划局、招商局、计划财务局,另设机关党委。管委会下辖哈尔滨高科技创业中心和开发区人才交流中心,办有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天丰集团股份公司、高新技术开发区房屋建设开发总公司、高新技术开发区对外贸易总公司、火炬高新技术开发总公司等企业。市赢有关部门在高新区设立了工商分局、财政分局、国税分局、地税分局、规划分局、土地管理局、房产管理局、社会保险分局等机构。
    省、市政府为开发区制定了税收、进出口、外事、人事、劳动工资、基本建设、引进资金等多方面的优惠政策,为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创造了十分有利的条件。 (孙国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