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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人均纯收入

  据黑龙江省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的抽样调查显示,1997年黑龙江省农民人均纯收人为2308元,比上年增长5.8%。扣除物价等因素,农民的实际人均纯收入为2242元,比上年增长2.7%。农民人均生活费支出1549元,比上年增长0.8%。乡村恩格尔系数54.8,比上年下降0.7个百分点,标志着城乡居民消费结构有所改善。根据对黑龙江省25个县(市)2000户农民家庭的抽样调查,1997年,全省农民的劳动报酬收入和牧业收入快速增长。其中,劳动报酬收入人均达到了219.8元,比上年增长了28.3%,人均牧业纯收入达到了145.97元,比上年增长了21.4%。此外,种植业人均纯收入增长了3.8%,家庭从事二三产业经营获得的收入也增长了1.5%。 (陈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