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1997年,省水利厅在继续保持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的同时,又被评为省直“四好一满意”先进单位标兵,全省农业战线先进单位,特别是被国家水利部授予全国水利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到1997年底,全省共修建江河堤防11,210公里;修建各类水库568座,总库容78亿立方米,其中,大型水库17座,中型水库72座,小型水库479座;修建各类灌区8312处(其中设计面积万亩以上的314处),设计灌溉面积3533万亩,有效灌溉面积2410万亩;打各类抗旱水源井20万眼,其中机电井13.9万眼;治涝面积4491万亩;水土流失治理面积3934万亩。修建各类水电站62座,总装机14.8万千瓦。水利工程每年为全省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提供水量172亿立方米,其中,农业供水154亿立方米,工业供水14亿立方米,城乡人民生活用水近4亿立方米。水力发电循环用水92亿立方米。这些水利工程已成为全省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在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持社会安定及保障人民生活用水等方面,都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1997年水利基本建设工作量达到44,621万元(未包括三江平原投资8195万元),其中部补助1855万元,商品粮基地1073万元,地方预算内3937万元,匡内贷款21,327万元,自筹及其他16,429万元。比上年增加了14,229万元,主要是贷款增加。这些投资主要安排在松干堤防、嫩干堤防、水库建设、灌区建设、水电工程、供水工程等,全省共完成工程量1476万立方米。新增水库库容0.99亿立方米,新增发电装机容量3.75万千瓦。本年度水利基本建设主要特点:一是国家及省对水利基本建设投资力度加大。中央级水利建设基金下达2810万元,省预算内投资3937万元,比上年增长34%;二是注意优化投资结构;努力提高经济效益。在项目资金安排上,贯彻“保重点,保续建,保投产”的原则,首先安排好能够产出的竣工项目,严格控制新开工项目。全省新增固定资产37,862万元;三是乡镇供水投资比例降低。本年度乡镇供水投资2600万元,占全省水利基建投资的6%。
全省加强了水利基建项目初设审查和施工管理工作,落实了水利部推行的项目法人责任制、建设监理制和招标投标制三项制度改革。经对全省40多个基建工程全面检查情况看,工程施工质量皆达到了设计要求,优良率达到80%,较上年有所提高。 (刘自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