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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1997年,全省完成造林27.47万公顷,为计划的125.8%。其中,国营造林7.25万公顷,为计划的109%;群众造林14.41万公顷,为计划的199%。育苗1.04万公顷,为计划的142%。全民义务植树8500万株,人均4株。“三北”三期工程完成造林9.27万公顷,为年度计划的198%。到1997年,累计造林保存面积260万公顷,抚育天然次生林167万公顷,全省森林覆盖率提高到41.9%;利用首批世界银行林业发展项目建成的尚志等6个商品林基地县,累计营造商品林6.53万公顷,速生丰产林2.07万公顷;利用世界银行森林发展和保护项目,在全省19个县(市)、141处国有林场建设19片商品林基地,已造林5.6万公顷,为计划的80%。全省地方林业的森林蓄积4.05亿立方米,其中,可采蓄积8438万立方米。1997年实现林业总产值19亿元,生产经营活动实现利税8000万元。林产工业已形成了年加工利用原木及次小薪材50万立方米、“三剩”(采伐、加工、造材剩余物)10万立方米、年产“三板”(胶合板、纤维板和刨花板)8000立方米、地板块8000立方米、牙签1200吨、木片1万吨、锯材30万立方米、卫生筷子25万箱、各类木制品30万件的生产能力。依法治林,强化森林资源的保护与管理。相继施行了《黑龙江省林木种子管理条例》、《黑龙江省森林病虫害防治实施办法》,与国家林业法律法规相配套的地方林业法规逐步完善。全省共发生森林火警火灾56起,受害面积207.5公顷,受害率0.0048‰,森林火灾发生率3.1次/10万公顷,取得了继大兴安岭1987年大火后连续十年没有发生特大森林火灾的好成绩。全省共查处各类森林案件5896起,查处率和结案率均在95%以上,共处罚10,930人次,收缴木材2104立方米、野生动物近13万只,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578万元,清理回收林地近1.33万公顷。全省病虫鼠害发生面积28万公顷,发生率4.45%,防治面积20.17万公顷,防治率71.98%;产地检疫苗木12亿株,检疫率98%,监测覆盖率93%,收取检疫费102万元。
    到1997年已建立国家级和省级森林公园43处,总面积30.67万公顷,开辟了哈尔滨至牡丹江山体天然林、哈尔滨至同江江河风景林、哈尔滨至齐齐哈尔防护林等三条森林旅游热线。全年接待游客100万人次,实现利润300多万元。获林业部科技进步三等奖的项目有“东北农田林网区生态经济型防护林体系建设模式”和“黑龙江省野生马鹿资源现状与合理利用的研究”2项;获黑龙江省科技进步三等奖的有“人工落叶松纯林连栽对地力影响及林木生长的研究”和“柳树良种——旱布329柳、垂爆109柳选育技术的研究”2项;获黑龙江省林业科学技术进步奖的13项,其中一等奖4项,二等奖6项,三等奖3项。 (吴梅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