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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厅直属单位实行财务包干

  省林业厅在转变职能过程中对厅直各企事业单位实行新的财务包干办法。由财务处牵头与各单位算账,反复协商,确定了“划分收支、确定基数、超支短收不补”的包干原则,在此基础上还确定了实施“目标管理”、“兑现奖惩”的目标责任制,逐项分解落实了各项财务收支指标,把财务包干指标分解、落实到每个基层单位。在实际运作中,经济效益稳中攀升,事业费支出指标也完成比较好,突破较小。共完成上交指标270万元,事业费创收指标307.7万元也全部完成。按照《黑龙江省林业厅直属单位财务包干办法》有关奖励的规定,对在财务包干中取得突出成绩并创造良好效益的林政资源处、平山林药厂各奖励3万元;对野生动物资源管理处、林产品经销局、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和绿海宾馆各奖励1万元。实行财务包干使厅直经济步人了良性发展的轨道。 (吴梅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