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建筑企业统筹管理
1997年,齐齐哈尔市建筑企业统筹管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年末,全市在册职工40,900人(市区30,543);离退休职工5958人,占在册职工人数的14.41%,其中离休人员162人;享受死亡职工遗属补贴为227人。共收缴劳动保险基金2588万元。收缴率为92.4%;实际支出2400万元;职工个人缴费为330万元。1.齐抓共管加大收缴力度。该市以抓建筑市场管理为中心,充分利用行政管理制约手段,狠抓工程项目立项办理开工手续之前预收劳动保险费,凡是建设单位未预缴劳动保险费的工程,不办理开工手续,合同招投标不签订、预决算不审签、工程竣工不验收,同时对综合开发企业不验质。1997年,市区收入劳动保险基金1837万元,应收2000万元。收缴率为91.4%,确保了劳动保险基金的收缴,避免了基金的流失。为保证劳动保险基金足额收缴,狠抓了工程竣工结算的关键一环。结算以甲乙双方工程结算书(业经主管部门审定的)为依据,按程序结算。通过结算收回劳动保险基金46万元。在结算中对小计划大工程的项目劳保基金,仍主要由市站(办)负责追缴。对建设单位欠缴的费用绝不转嫁给施工企业。2.积极创造条件,扩大养老金社会发放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在市区162名离休人员的离休费全部实现了社会化发放的基础上,又相继有辖属的讷河、依安、龙江、泰来、碾子山等县区计741名离退休人员费用,以委托银行发放。站(办)直接发放等形式,实现了养老金社会化发放,进一步减轻了企业负担,使企业真正从社会事务负担中解脱出来。3.加快步伐,全面启动,建立健全职工个人账户,做好职工个人缴费工作。 根据国务院、省政府、省建委有关政策,认真做好《建立统一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制度的实施意见》的宣传解释工作;记清记全“职工养老保险手册”;职工由被动缴费变主动缴纳;建立健全职工缴纳养老保险基金台账。全市区在册职工30,543人,已有16,963人建立了个人账户,占在册职工的55.52%,占在岗职工的100%,1997年职工个人缴费276万元。累计收缴达570万元。全市及辖属县区统筹管理机构中配备了微机,进行科学管理,对操作人员进行了培训。 (孙洪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