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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法制建设

  在立法上,制定下发了《全省环保系统1997年度环境保护与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及考核办法》和《环境执法过错追究办法》,并把环境法制工作纳入市长目标。在执法上,以省人大城建环保委和省环境保护委员会名义下发了《全省1997年度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方案》,组成了省执法检查团,对省财政厅、公安厅、工商局、文化厅等5个厅局和佳木斯、七台河两市的环境保护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场检查和处理了黑龙江金玉食品有限公司、哈尔滨利民开发区、佳木斯造纸厂、佳木斯市焦化厂和七台河桃山水库等污染问题。各市、地进行了自查,处罚了一批违法案件。全省环保执法检查历时5个月,共检查1775家企业,处理违法行为358件,关停污染严重又无治理措施企业52家,对228家企业下达了限期治理决定。 (韩 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