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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污染防治

  1997年全省继续全面实施以污染防治为主的“蓝色工程”,全省完成污染治理项目285个,完成治理投资6.4亿元。“蓝色工程”主要以污染治理、保护地面水、大气环境为主。在水环境保护上,强化了全省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制定了《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明确了责任和任务;强化了饮用水源地保护,使省辖城市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90%以上;加强了流域水环境保护的基础工作,首次组织了松花江水质的同步监测,初步掌握了松花江的污染状况;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地面水功能区划工作,对全省的70多条河流,200多个湖库362个断面确定了环境功能,为松花江的污染防治、总量控制和目标管理打下了基础。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开展了省辖城市的大气功能区划,编制了《黑龙江省“九五”型煤发展战略研究》;开展城市低空大气污染攻坚战,通过加强年检和路检以及推广新技术、新设备,一些城市的汽车尾气污染防治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哈尔滨市已开始推广使用无铅汽油;大庆市在加强年检控制汽车尾气污染方面积累了一些好的做法;在扰民噪声治理方面,重点加强各类扰民噪声源的治理,减少了城市噪声污染。鹤岗市顶着各方面压力取缔噪声源,哈尔滨市在高考期间,为保证考生应试,对考区噪声源现场监督的做法群众非常满意。全省城市气化率达70%,热化率达23%,均比上年有所提高。烟尘控制区面积610平方公里,比上年增加20平方公里,完成更新改造锅炉200多台。在工业污染防治方面,通过限期治理,推行清洁生产等措施,加大了工业污染源的治理达标力度。1997年在对30家企业重点治理的基础上,又筛选出171家工业污染企业列入全省重点治理达标计划之中。在新、改、扩建项目的环境管理上,坚持先评价后建设,严格把关,把管理重点放在工程设施和项目验收等重点环节上,有效控制了新污染的产生。在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方面,制定了《“九五”期间黑龙江省主要污染物控制实施方案》,依法进行了污染物排放的申报登记工作,进行了排污口规范化试点。双鸭山市在全省率先完成了申报登记工作。全省积极推进了废物综合利用,启动废物交换工作,加强了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严把固体废物进口审查关,共审批各类废旧进口物资74.8万吨,没有发现“洋垃圾”入境现象。继续深入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在全省开展了创建环境保护示范城市和示范小区试点工作,制定了模范小区的管理标准和细则。 (韩 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