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1997年,全省各级人民银行完成了宏观调控、金融监管及其他各项工作任务,金融秩序进一步好转。全年信贷规模控制在计划之内;充分利用短期融通资金、再贴现贷款、农村信用社再贷款及时解决了各金融机构头寸调剂的资金需要;清收专项贷款本息700多万元,减少了专项贷款风险;商业银行与城乡信用社资产负债比例执行情况比1996年有所好转;强化现金管理,严格控制现金投放,全年货币投放控制在总行下达计划之内;利率管理进一步加强;利用外资规模进一步扩大,偿债能力增强。金融监管不断加强,强化对金融机构的风险监管;加大融资中心逾期资金清收工作力度,收回的逾期拆借资金占逾期总额的22.6%;协调部分机构落实兑付资金,避免引发兑付风险;严格办理外汇担保的审批、登记和注销。加大违规查处力度。开展各类现场稽核,先后完成重要空白凭证及有价证券管理使用情况等22项稽核任务,并对查出的问题进行处理和纠正。规范部分金融机构及金融行为。对金融机构和外商投资企业进行年检;完成全省地方性证券公司脱钩重组的前期准备工作;重点规范了黑龙江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经营活动;全面推行“中央银行会计核算系统”;国库中心支库与省分库全部实现通讯联网,缩短国库资金的入库时间,发行兑付工作按期完成。完成国际收支间统计申报7万余笔,合计21.5亿美元;建立了货币发行信息管理系统,按时与总行联网,实现货币投放、回笼数据与当日数字当日报的要求;全年发行基金调拨、残币销毁、金银配售工作基本做到安全无事故;加强全省卫星小站管理,电子联行平衡运行。 (徐克民 昊艾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