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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卡业务

  1997年,全行牡丹卡发卡最40万张,较年初增加6.8万张,完成全年发卡任务的105%;牡丹灵通卡发卡量25万张,较年初增加10.2万张,完成全年任务的100%;牡丹卡交易额为208亿元,完成全年任务的139%;新增特约单位242个,完成全年任务的101.7%。省行引导各行调整思路,制定对策,紧紧抓住当地经营效益好、经济实力强、影响面大的交通、税务、证券、石油、工商、电信等企业开展牡丹卡代收代付业务。到1997年底已在12个大系统、20多个部门、150多个单位开办了代收代付和代发工资业务,发卡量达12万张,占全年增量的80%。在以卡缴税工作中,齐齐哈尔市分行牡丹卡部动手早、运作快,新增发卡量4万多张,吸收存款700多万元。同时该行及时向省行反馈信息,使省行及时与省地税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全省个体工商户中试行信用卡交税的通知》,为推动全省开展以卡收税业务打下了基础。在以卡代发工资工作中,全省12个发卡行已普遍开展了代发工资业务,合作单位发展到155家,共发卡10.61万张,吸收存款8700万元。大庆市分行根据大庆市石化企业多经济效益好的特点,把以卡代发工资工作当作全年的首要任务来抓,使这项业务迅速发展。到年底,代发工资企业由年初的7家发展到20多家,代发工资卡由年初的1.7万张增加到5.09万张。 (丁哲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