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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机构改革

  1997年,省农行着力在用人机制和管理体制方面开始向商业银行迈进。按照“精减效能”的原则,全省农行减员494人,比总行下达计划多减员149人;有284名干部办理了提前退休手续;对47个地处偏远、业务量小、长期亏损、扭亏无望的营业网点进行了撤、并、降、迁;完成了52个县(市)支行内设机构的“三定”工作,县(市)支行内设机构精简为7部1室,人员编制和中层干部职数减少1/3;122名干部实行了岗位轮换和异地交流;对6个县(市)支行的18名行级干部实行了聘任、招聘制,对中层干部和基层处所主任普遍实行了聘任制。 (刘 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