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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贷管理

  省建行按照总行要求进行了信贷管理体制改革和信贷机构调整。在原信贷一、二处基础上组建了信贷管理处,由原来的既管理又经营的双重职能转变为只管理不经营的单一职能,原信贷一、二处直接经办的贷款项目全部清理移交给省行营业部,初步实现了信贷业务前台后台分开,并实行本外币一体化经营。根据《中国建设银行法人授权制度》,对各分支机构实行了授权管理。结合转授权工作,该行原则上取消了县级市支行之外和其他县级支行的信贷决策权。为加强对企业的贷后管理,对建行支持的“双大”支柱企业进行定期信贷走访,对千万元以上贷款企业普遍派驻驻厂员,跟踪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参与企业管理,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为今后防止企业在兼并及资产重组过程中逃避偿债和更好地收贷收息创造了有利条件。通过信贷体制改革和强化信贷管理,省分行在信贷方面的集中经营比重和能力均有较大提高,贷款结构进一步改善。到年底,全省各项贷款余额2,109,779万元,比年初增加174,29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贷款余额961,096万元,比年初减少3395万元,流动资金贷款余额1,148,683万元,比年初增加117,690万元,全年新增流动资金贷款有69.12%投放于交通、公路、邮电、电力、石油、化工、制糖、粮食加工等“双大”客户上。实际回收建贷23,191万元,技改贷款回收5005万元,流动资金本金累计回收645,937万元。全年流动资金贷款周转速度为0.61次,与上年比差0.19次。固定资产贷款中不良率19.49%,比年初增加了5.44个百分点;流动资金贷款不良率41.43%,比年初增加了11.86个百分点。全部贷款利息实收率实际完成达到72.85%。 (王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