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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收购资金供应与管理

  1997年,全省农业发展银行强化政策性资金管理,把收购资金的供应和管理作为核心工作和头等大事来抓,进一步完善收购资金管理机制和办法,各级行严格执行行长负责制,下拨收购资金,一律通过贷款审批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并实行行长“签字承诺制”,一级对一级负责。坚持实行省政府决定的20天结算期的办法,对每笔收购贷款的发放,坚持核打粮食收购结算凭证,核查粮食企业商品库存账。把住粮食出库和调销回笼关,实行驻库信贷员制度,落实驻库信贷员目标责任制,驻库信贷员每月按调销台账的记载,核对粮食仓储品种、仓储数量、仓储位置及库存总量,及时掌握企业库存增减变化情况,做到“库减贷减,粮钱挂钩,等额递减”。截至1997年末,按日历年度计算,全省共新发放粮食收购贷款182亿元,支持全省收购粮食175亿公斤,比上年多收购粮食65亿公斤,总价款253亿元。同期粮食库存值纯增126亿元,新增贷款与新增直接库存值比例达67.5%。 (徐洪飞 吕维彬 王 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