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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收购

  1997年3月,省政府召开了全省粮食工作会议,确定继续实行保护价敞开收购的政策,继续实行各行署、市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各级政府把粮食收储、干燥工作纳入政府工作主干线,认真抓落实。8月和12月,省政府两次召开全省粮食购销电视电话会议,又分步明确了粮食购销政策和工作预案。1997年粮食年度,全省计划收购粮食130亿公斤,计划总需求资金263亿元,为防止给农民“打白条”,保证收购资金落实到位,省政府对各行署、市政府和粮食、财政、银行等部门明确了筹措粮食收购资金的责任和任务。粮食部门依据“库贷挂钩,增收增贷,专款专用”的原则,对粮食收购资金严加管理,要求“不挤占挪用,不搞资金体外循环,严密提款手续,确保粮款安全”,同时严明粮款结算纪律,坚持做到“户交户结”,直接与送粮农民结算,不准以任何借口搞变相户交村结。粮食收购期间,省粮食厅向社会推出五项服务承诺,接受群众监督:1.落实以保护价敞开收购政策,切实做到不拒收、不停收、常年收;2.认真执行质价政策,不压等压价、不提等提价、不收人情粮、不过人情秤;3.严肃兑现结算政策,坚持户交户结,除预购粮定金拖欠和农业税外,不代扣代缴任何款项;4.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坚守岗位,尽职尽责,规范作业,公平、公正、公开,一视同仁,不损害国家和农民利益;5.工作人员挂牌上岗,不受贿、不勒卡、不刁难,为售粮农民提供方便。
    1997年粮食年度,尽管有关各方做了大量工作,但由于粮食质量差、保护价比上年低10%,特别是春节后市场粮价回升,玉米市价高于保护价造成农民惜售,致使粮食收购进度缓慢,至1998年3月9日全省收购入库总量为89.75亿公斤,定购粮任务完成36.6亿公斤,占应购数量的89.8%。经过努力到3月31日收购仅达108亿公斤。 (闫永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