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资系统减人增效下岗分流
1997年7月,省供销合作社印发了《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农资企业“减人增效、下岗分流”改革实施方案》。8月初,在宁安市召开了有12个市县参加的专题现场交流会,会上10个市县介绍了经验。《实施方案》确定,化肥年经营量在1万吨以下的,编制不超过40人;在2万吨以下的不超过80人,非化肥业务经营人员,实行劳动效率指标控制,人均劳效不低于30万元。对上岗人员实行考试、考核、择优录用,对下岗人员采取利用现有经营设施实行资产经营;开发农副产品等非农资经营业务,或采取假退、待岗、停薪留职、职工辞职等办法进行安置。1997年,全省农资系统分流人员4720人,占全系统职工的29.7%,主营业务减少费用约4500万元。 (吴子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