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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监督检验

  1997年全省各口岸进口食品监督检验机构对432批次4.8万吨食品,如大豆、脱脂乳粉和食品用包装的马口铁实施监督检验,对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9批次908吨,价值人民币132万元食品作了卫生学评价,依据品种做了妥善处理。根据我国与俄罗斯政府间的卫生工作协议规定,双方出口的食品、食品原料以及运输工具的卫生状况严格检查,必须符合食品和运输卫生要求,并要求货主或代理出示双方卫生检疫机关签发的卫生证书(含检验项目和检验报告单),中方全年共监督检验3120批次15万吨货物,主要品种为粮油、肉类、水果和蔬菜等。 (刘仲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