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幼卫生
1997年,着力抓了各级《母婴保健法》行政执法机构和执法监督队伍建设。经省政府同意,成立了黑龙江省母婴保健医学技术鉴定委员会,之后,市(地)县成立了相应级别的技术鉴定委员会,至年底,已建立市(地)级技术鉴定委员会11个,县(区)级(含农场系统)112个。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大力开展行政执法和《母婴保健法》理论知识培训,聘任母婴保健监督员1114人,保证了《母婴保健法》的有效贯彻与落实。在此基础上,大力开展爱婴行动,年内又有65所医疗保健单位和50所中心卫生院通过了爱婴医院及爱婴卫生院的省和国家级评审,2个市、县通过了爱婴市,县的省级评估。全省已有287所爱婴医院和50所爱婴卫生院,28个市(地)县通过了爱婴市县的省级评估。与此同时,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了婚前医学检查及分类指导工作;通过积极扎实实施妇幼卫生国际合作项目,加强了妇幼卫生人力资源的培训,大大提高了服务能力和水平。1997年,全省孕产妇和儿童保健管理率均达到87%,婚前医学检查率达到68.60%,婴儿死亡率下降至29.8‰,孕产妇死亡率降到30.9/10万。 (傅国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