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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解困

  解困工作已步入制度化、经常化轨道,企业困难状况得到改善。一是建立健全了解困工作制度。全省各市(地)都成立了解困工作领导组织和办事机构。二是完善了有关政策。全省各市地结合实际相继出台了一些政策措施。如哈尔滨市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解决我市部分企业职工生活困难问题的意见》、佳木斯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解决职工生活困难问题的通知》,牡丹江市千方百计扩大解困资金筹集渠道,筹资渠道已增加到22个。三是建立了帮困资金和困难企业职工救助制度。全省均已建立帮困资金,截至1997年底,共筹集资金1亿多元,“两节”期间,省委省政府组成9个慰问团,深入各地开展对困难职工家庭走访慰问活动,投放慰问金145万元。进一步落实了“工资预留户”和“三家抬”以及运用养老和失业保险金、“送温暖”等办法,保证了困难企业和职工及时得到救助。四是积极做好困难企业职工的分流安置工作。解困工作的重点由被动救济转向积极扶持,实行企业安置、个人自谋和社会安置相结合。 (王 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