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安全卫生监察
1997年发生伤亡事故186起,死亡163人,受伤63人,直接经济损失为489.43万元,同比分别下降36.1%、29.4%、47.5%、20.31%.加强法制建设。帮助企业及时整改各项事故隐患,使全省建筑施工行业重大事故得到遏制。全省有3个市(地)、11个企业、8名个人在全国乡镇企业综合治理活动中被评为先进。不断加强安全监察和检测检验人员队伍建设。全年举办一期安全监察员培训班,为286名监察员颁发证书和胸卡,举办一期检测检验员培训班,培训88人。提高了安全监察检验人员整体水平、基本素质和专业技术水平。强化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对发生的伤亡事故依法严肃查处,不徇私情,加强了伤亡事故的报告和审批结案工作。全省事故结案率已达到90%以上。 (王 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