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矿山安全监察

  1997年,全省各类矿山共发生事故389起,死亡612人,直接经济损失1715万元,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38起,死亡221人,死亡人数下降3.07%。继续强化法制建设。协助修改了《黑龙江省劳动安全条例》,将矿山安全审查认证制度和矿长安全资格审查作为矿山安全监察工作内容用法规形式保留下来。深入开展了矿山安全法宣传活动。大力开展预防性安全检查活动。多次下发文件,指导和要求全省各地进行预防性安全检查。积极做好结案工作,加强基础建设。对事故处理结案基本达到程序化、规范化。 (王 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