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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殡仪馆被评为国家一级殡仪馆

  1997年12月牡丹江市殡仪馆被民政部认定为国家一级殡仪馆。
    1997年,该馆投入500多万元,修建了1000平方米的中、高档火化间,安装了4台火化机,更新了接尸车;装修了告别厅、休息厅,修建了300平方米仿古式的两套12属相祭悼室及高级盥洗室;业务厅实现了微机管理,告别厅安装了电子显示屏;改造了馆内15,000平方米的柏油路面,新辟了9000平方米的停车场,对殡仪馆进行了全方位的植树,绿化面积达15,000平方米。同时自办了花窖,达到室内四季有鲜花;室外春有绿、夏有花、秋有果、冬有青。 (汪 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