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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截至1997年底,全省总人口为3751万,比计划减少11万人;人口出生率为12.02‰,比计划下降1.45个千分点;人口自然增长率为6.85‰,比计划下降了2.22个千分点;计划生育率达到96.95%,比上年提高了1.38个百分点。全省各地认真贯彻落实新时期计划生育工作的总体思路,坚持“三为主”,落实“三不变”,推广“三结合”坚定不移地确立技术服务在计划生育工作中的主体地位,以全面推行孕前管理为主线,带动各项工作全面深入开展,计划生育工作总体水平进一步提高,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一些好的经验和好的工作方法。 (林景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