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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1997年全省老龄工作紧紧围绕经济建设和全省中心工作,以宣传贯彻《老年法》为重点,以“五个老有”为目标推进老龄事业持续发展。
    1.在深入宣传贯彻《老年法》中,实行以法治省,出台本省《实施(老年法)条例》,进一步使保障老年人合法工作落到实处。省人大内司委,省委宣传部,组织部,省民政厅,省老龄委等13个部门联合下发了宣传、贯彻《实施(老年法)条例》的通知,省普法办、省老龄委、省退管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在老龄系统做好开展“三五”普法宣传教育的通知。各市(地)老龄委根据“三五”普法规划的要求,积极与当地党校、干校密切合作,建立了老龄干部法制教育培训基地,有计划地培训《老年法》普法骨干。在一年中,全省老龄系统普遍举办了学习、宣传、贯彻《老年法》的学习班,共培训1万多名普法骨干。
    2.组织实施本省“九五”《老龄事业五年发展规划》,加大维权工作力度,各地积极开展了为老年人办实事、好事活动。省老龄委加强了法律咨询处的服务工作,设立专人接待处理老年人的来信来访工作。一年来,直接接待、受理老年人案件200多件。鸡西市各级老龄组织,一年共处理老年人来信来访4656人次(件),是老龄组织成立以来最多的一年。省老龄委新开设了“160”助老声讯服务台,由省老龄委主办,有省市司法部门和省广播电台、电视台、《生活报》、《老年报》、《北方时报》、哈尔滨市信诚律师事务所等11个单位联合组成了理事会。通过“热线”电话接待老年人、特别是为行走困难的老年人咨询和助老服务,受到了老年人的欢迎。
    3.全省基层老年协会建设有了新发展,取得了新经验。据调查统计,已有90%以上的农村都建立了老年协会组织。
    4.在全省老龄系统开展“双奖、双先”和评选“三奖”活动。全省各地推荐出席全国“三奖”人选78名,其中《敬老好儿女金榜奖》30名、《老有所为奉献奖》30名、《重视老龄工作功勋奖》18名,并在省老龄委主管、主办的《老年学习生活》月刊的封面上陆续介绍,大力宣传“三奖”先进人物的先进事迹,张扬敬老、养老美德。
    5. 1997年迎香港回归,庆十五大召开,以及在春节、国庆、老年节期间,全省各地老年文化、文艺、体育活动十分活跃。哈尔滨市举办的第11届老年康乐运动会,有2.1万人参加;佳木斯老年大学学员、市物资局老干部张萍编写的一部《节日愉快》短剧,获得编剧奖、表演奖、服装奖、音乐奖5项奖。后送国家参演,又获群星金奖;1997年《全国老年事业发展15周年成绩图片展》,单设黑龙江展厅,送展图片40余幅;省老龄委主管、主办的《老年学习生活》月刊,面向全国发行第一次超过3万份。 (刘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