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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组织实施严打专项斗争。省综治委从4月1日开始,组织了为期3个月的打击侵财犯罪专项斗争,重点打击以侵财为目的杀人犯罪,拦路、入室、楼道、客车上的抢劫犯罪,扒窃拎包和智能型、技术型的重大盗窃犯罪。此间破获刑事案件15 255起,其中重特大案件6 820起,特大案件796起,同比分别提高58.9%、64.8%和52.2%。破获侵财杀人案件88起,同比提高72.5%;破获诈骗案件395起,同比提高37.6%。在7、8、9三个月开展了夏季社会治安整治,加强了治安管理。同时,加强了日常打击。
    建立打防控一体化治安体系。省综治办在南岗区组织试点,总结了五条打防控建设的经验,即党政群齐抓共管,形成综治责任链条;刑户巡三警联手,形成3113警务体制;打防控手段并用,形成围剿犯罪之势;警企民携手共建,形成安全创建热潮:产服管紧密结合,形成新型治安产业。到年底,南岗区的刑事发案同比下降38.4%,破案率提高24个百分点。各地启动打防控建设,牡丹江市阳明区、宁安市,绥化地区绥化市,鸡西市城子河区,佳木斯市综治委都取得了初步经验,对全省社会治安持续稳定起到了重要作用。
    深入开展安全创建活动。划定小区(村屯、单位、街场)24 218个,覆盖面达90%以上。年内55%小区、35%村屯、60%的单位达到县以上标准。在城市小区专职治安员已达2.1万人,兼职治安员已达2.6万人,城市公共复杂场所配备6 400名保安员,配备内部保卫人员4.1万人,企业配备经警3.4万人。全省农村有警民联防区5 541个,治安联防队16万个,10户义务联防组40万个。省综治办重点抓了让楼道和街道亮起来的“两亮”工程和金融系统的安全防范工作,全省城市街道路灯亮灯率达78%,楼道亮灯率达86%,一度猖獗的楼道抢劫案件明显减少。
    严格社会治安管理。抗洪救灾期间,受灾严重的齐齐哈尔、大庆、哈尔滨、佳木斯等市集中警力上堤警戒,组织群众巡逻,加强市场治安管理,使抗洪救灾期间的刑事案件同比下降了35.3%,保持了良好的治安秩序。全省1 200个流动人口管理站,每个站都配有1~3名专兼职工作人员,有办公场所和办公设施,同时全省选配1.5万名村民委、居民委主任做流动人口协管员,全年清理登记流动人口120万人,从中破获案件1 929起,清理“三无”人员5.8万人。发暂住证100万份。清理整顿公共复杂场所7 000多个,从中发现查处刑事案件1 600多起,治安案件2 100多起;停业整顿800多个服务场所。年初组织了全省范围的扫黄打非集中行动,7月份组织了文化市场整顿检查。
    加大综合治理工作的监督力度。省纪检委、监察厅对全年35起特大治安灾害事故进行调查处理,结案30起,给予137人党纪政纪处分。全年各级综治委共否决179个单位,取消322名党政干部评先受奖资格。省综治委下发了《黑龙江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的文件,同时协调17个成员单位,按照其职能任务,与省综治委签订责任状。(杨忠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