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1.全心全意依靠工人群众办企业和发挥工会组织作用。省委下发《中共黑龙江省委关于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办企业和充分发挥工会组织作用的意见》,强调各级党政部门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推进企业改革和发展;建立健全保证职工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制度;加强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技术教育,建设一支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职工队伍;关心和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企业和社会的稳定;加强和改善党对工会的领导,支持工会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为贯彻这一文件,推动依靠方针的进一步落实,省总于12月22—23日在大庆召开了全省依靠职工办企业理论与实践研讨会,收到论文120篇,交流12篇,其中有1/3的论文是党政主要领导撰写的。
2.做好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工作。省总主要采取了以下几项措施:一是抓数量。按照先建制、后规范的指导思想,重点是先把制度建立起来,全省两制建制率为72%,超过了全国平均水平。二是抓质量。重点抓了建制企业的规范化工作,特别是注意抓合同的续签和第二轮签订工作。三是抓行业性和区域性试点工作,由于非国有经济特别是私营企业的发展,行业性和区域性合同工作日益重要,按照合同要求,省总和各市地抓了一批试点单位。截至年底,全省有7 355户企业签订了集体合同,3 108户企业建立平等协商制度,改制企业建制率为85%。
3.继续开展“百、千、万”技术扶贫活动。由省总工会、省科委、省财政厅共同组织开展的“唱科技大戏,送成果下乡(厂、矿)百、千、万技术扶贫活动”,决定在年内扶持和培育100个新经济增长点,传播(推广)1 000项(次)实用科技成果,组织搞好1万项(次)技术攻关、技术比赛、技术革新和发明创造活动。一年来,省总工会认真履行了“百、千、万”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全力以赴担负起规划、协调、指导和综合的任务,通过《技协动态》对基层活动情况进行指导、协调、宣传,还采取走下去、请上来的办法对各市、地和产业进行检查和指导,并在哈尔滨、牡丹江、佳木斯等市召开了三个片会,对“百、千、万”活动的情况进行交流和指导。经年末严格检查验收,“百、千、万”活动的指标均超额完成。全省各级工会共签订帮扶责任状544份,帮扶取得明显实效的有162家企业,共创经济效益3144.8万元,创建新经济增长点127个,实现效益2177.1万元,减亏增盈16家,创经济效益976.7万元。全年共传播实用技术7693项(次)。完成技术攻关、技术革新14264项,其中被市地认定并被企业认可的较大攻关和革新项目1197个,创经济效益30780万元。
4.民主管理工作。一是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越来越健全。全省国有企业已有86%建立和完善了职代会制度。二是民主评议工作已经实现了制度化、经常化,全省所有市、地、县和产业党委或组织部都下发了文件,对评议企业领导干部工作做了具体规定,有1000多名企业领导干部经民主评议不称职而被免或调离,相当一部分职工拥护的干部被提职晋级。三是通过开展企务公开和民主监督工作,哈尔滨、鸡西、牡丹江等市总已与组织部、监察局、经贸委联合下发了做好企务公开和民主监督意见。
5.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两办《通知》下发后,省总为把《通知》精神落到实处,制定下发了贯彻《通知》的实施意见和推进再就业工程实施方案。制定了送温暖资金筹措、建立职业介绍机构、建档立卡、信息统计等方面的工作目标,将其纳入当年各市地工作考核、表彰和奖励的重要内容。省总还把贯彻《通知》精神同抓好省委、省政府1998年12项重点推进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加大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力度,成立了以省总主席为组长、主管主席为副组长的该项工作领导小组,并建立了调研推进制度和定期汇报制度、情况通报制度。使特困职工档案建设更加完善,全省13个市地、67个县和8060多个基层企业建立了困难扶贫档案,全省有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5932人联系困难企业3025个,共建立送温暖基金组织2547个,已筹措资金13728.8万元。同时,全年工会组织自办职业介绍机构167个,14959名下岗职工实现再就业;自办培训机构178个,举办培训班1 426期;各地兴办职工扶贫解困市场76处,安置3.3万人,扶贫基地150处,安置7.7万人。
6.工会自身建设。对省级模范职工之家实行动态管理已坚持两年,对未建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制度的76个限期整改的单位进行了复查验收,有15个取消称号,61个达标。省总还代全总对全省56个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单位进行了复查验收,有2家被摘牌。与此同时还开展了对全国模范之家、全国模范职工小家、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全国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的推选工作和省级模范职工之家的评选表彰工作。党建工作,省总在机关开展以三讲为主要内容的系列党课教育已坚持两年,1998年继续坚持这项活动,并采取了五项新的措施。(于晓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