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体制改革
1.进一步理顺了农垦、森工系统政法体制。根据省委确定的“省级授权,部门派出,系统管理,内部分开”的农垦、森工系统实现政企分开的十六字方针,一是调整了农垦系统政法机构的设置和称谓。实现了政企内部分开,拟定了法检机构“三定”方案。二是经与森工系统和省法检两院协商,确定了森工系统法检机构的调整方案。全省27个林业局,共减少9套法检基层院。2.做好小城镇机构改革试点工作。国家确定本省小城镇改革试点4个,分别完成了机构改革方案的制定,对试点中出现的问题研究帮助解决,巩固了试点成果。3.深入调查五大连池管理体制,提出解决建议。4.提出了省粮油公司上划归中粮总公司管理的意见。5.推进了大庆、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哈尔滨经济开发区机构改革试点。理顺开发区与各方面关系,规范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推进依法行政,在协商的基础上,确定了试点方案。6.理顺了酒类专卖管理体制,使酒类市场混乱局面得到控制。7.虎林区域经济一体化改革试点收尾工作圆满结束。8.审批和组织实施事企业公安机构改革和编制分配。拟定了全省企业事业单位公安机构体制改革方案,分别以省编委2个文件下发。通过改革,撤销机构998个,撤销比例76%。同时,核定了国家核拨给本省的这部分编制。9.按时完成了省林业厅对尚志、庆安两个林场实行垂直管理的体制调整工作。10.调查了森工总局垂直管理的林业施业区成立公安交警队后与地方公安部门的职能交叉问题,并提出了完善的调整意见。(杨维林)